招租投標文件
項目名稱: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項目
項目編號:PYFXS
招標單位:莆田市興運旅游客運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目 錄
部分 招租公告
第二部分 招租投標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租賃合同
部分 招租公告
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公告
莆田市興運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對其位于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進行公開招租,現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項目
二、項目編號:PYFXS
三、標的概況:
1、標的地址:位于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
2、標的面積:店面面積約6m2;
3、租賃年限:2年;
4、第二年起年租金每年遞增5%;
5、租賃底價:580元/月。
四、響應人資格要求:
1、在境內或境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組織、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符合招租投標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租賃要求
1、承租人自行對房屋進行設計裝修,設計裝修必須做好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滿足安全要求;若因此造成的意外、傷亡問題,由承租人自行負責;
2、承租者對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房屋承租期間具有保護義務;
3、不得用于經營有嚴重污染環境行業或組織違法犯罪活動;
4、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標的物現狀;
5、不得轉讓房屋經營使用權:
6、承租人須遵守政策法規,自行承擔房屋產生的有關費用;
7、遵守租賃合同規定的所有款項:
8、如遇政策性拆遷或招租方發展需要,合同自然終止(終止時間以政府或招租方通知搬遷為準),雙方互不負責;
9、個人意向承租必須本人親自參與投標。
六、響應文件的組成
1、響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招租投標承諾函;
(2)報價表;
(3)個人須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企業須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參會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5)參會人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以備核驗;
(6)招租投標保證金匯款憑證復印件。
2、投標人為單位或企業的所提供的文件或證明材料均須加蓋公章和密封,否則為無效投標。
七、評標辦法
1、報價中標。底價為 580 元/月,在資質合格的投標人中,選擇報價高于底價且為全場的報價為中標價;
2、若出現兩個以上相同的報價,且均高于底價的情況下,采取以下做法:(1)如其中一方為原租戶,按照“同等條件原租戶優先”的原則,招標方可直接指定原租戶為中標者。(2)如各投標者均為新租戶,則進行第二次投標報價,但參加對象儀限上述各方,二次投標中的投標金額不得低于原投標金額;
3、經過審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標人的,且其資質和報價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可以直接指定為中標人。
八、招租投標保證金
1、本招租項目的招租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仟柒佰肆拾元整;
2、招租投標人為單位時,招租投標保證金繳納須以對公轉賬或電匯形式;招租投標人為個人時,招租投標保證金繳納須以個人署名形式。莆田市興運旅游客運有限公司(開戶名:莆田市興運旅游客運有限公司,開戶行:交通銀行莆田支行,賬號:)
3、轉賬時需備注“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項目”
(PYFXS)招租投標保證金,聯系人***、聯系方式***,并電話告知;
4、招租投標保證金須繳交的截至時間為 12月6日16時,逾期或未繳納招租投標保證金的視為無效投標;
5、未中標的可在開標會后辦理招租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辦理之日起14 日內無息退還;
6、投標人惡意干擾招租活動的;在開標后且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或不接受招租投標文件有關規定的;未按招租投標文件規定簽訂合同的,招租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九、履約保證金
店面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壹仟柒佰肆拾元整。合同到期后,經招標人確認無未解決事宜后一次性無息退還。
中標人在承租期間存在將標的物轉租、擅自拆改、損壞租賃物等違反合同規定或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招標人有權根據合同規定扣罰或沒收履約保證金,并解除合同。
十、時間安排
招租公告發布時間:2022年11月25日。對招租公告有異議的或需要前往實地查看標的物,請在 12 月6日10時前來電聯系,逾期視為認可招標文件所有條款和標的物現狀,不再提出異議。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和地點:2022年12月7日9時至9時30分,仙游縣鯉南鎮仙游汽車站三樓辦公室,逾期不予接收。
評審時間和地點:2022 年12 月7日9時30 分,仙游縣鯉南鎮仙游汽車站三樓會議室
招標文件內容由招標人負責解釋。
聯系人:王先生 0594-
附:項目位置圖
第二部分 響應文件格式
一、封面
投標文件
項目名稱: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項目
項目編號:PYFXS
投標人:
投標日期:2022年 月 日
二、招租投標承諾函
致:莆田市興運旅游客運有限公司
貴方發布的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項目(項目編號:PYFXS)的招租公告,我方已詳細審閱,完全同意招租投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條款和要求,參加招租投標,并承諾如下 :
1、我方已詳細審閱招租投標文件,同意放棄對招租投標文件提出內容不明或誤解的權利。
2、若我方中標,我方將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與貴方簽訂項目合同。無故逾期視為放棄中標資格,同意貴方扣留本次投標意向保證金。
3、在合同書正式簽署生效之前,本招租投標文件(與招租投標文件有抵觸的內容除外)連同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之間共同遵守的文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4、我方同意向貴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數據或資料,并對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5、所提供的響應材料真實合法,并對所提交的材料負責。
6、隨同本招租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壹仟柒佰肆拾元為招租投標保證金。如果我方出現在本招租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后撤回招租投標文件、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未能按時或拒絕簽訂合同書、提供虛假招標材料等違規情況,招標人有權沒收招租投標保證金,并另選中標人。
投標人(簽字蓋章):
聯系方式:
日 期: 2022年 月 日
三、招租投標報價表
項目名稱: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項目
項目編號:PYFXS
序號 內容 用途 報價(含稅)
1 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租賃項目(面積約6㎡) 年月租金
元/月
投標人(簽字蓋章):
日 期: 2022年 月 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莆田市興運旅游客運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地、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所屬的 部分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籍共同遵守:
條 租用場地位置及使用面積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租賃物位于仙游縣楓亭站候車室門外右側店面,建筑面積約6㎡。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 乙方租賃場地作為 使用。
2.2 乙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 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同意租金標準按以下第 方式執行:
(1)采用固定租金方式的:租金標準為 元/月。
(2)采用遞增租金方式的: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租金標準為 元/月;自第 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 %。
(3)其他方式:
4.2 甲、乙雙方同意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方式執行:
(1)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2)按季度支付:乙方應在每季度首月 日前支付當季度租金。
(3)按年支付:乙方應在每年度首月 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
(4)其他方式:
4.3 甲方確認的收款賬戶如下:
戶名: 莆田市興運旅游客運有限公司;
賬號: ;
開戶行:交通銀行莆田支行 。
4.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以乙方欠付租金總額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之前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整;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合同履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租金、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無息返還乙方。
5.2 租賃期內的水、電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全部結清前述費用。
5.2.1 乙方所使用的水、電費用可由甲方代收代付,乙方應按月于次月 日前向甲方交清。水、電費計算公式如下:
(1)乙方當月水表實際噸數× 元/噸× (損耗系數)=當月乙方自用水費用。
(2)乙方當月電表實際度數× 元/度× (損耗系數)=當月乙方自用電費用。
5.2.2 租賃期間,水、電價格若遇政府政策調升,乙方同意按新的水、電價格支付水、電費用。
5.2.3 乙方保證不得對外二次供水、供電,違者甲方有權責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停電、停水,責令停業并解除合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有權出租該場地。
6.2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確保租賃場地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乙方可以正常使用該場地。
6.3 若因政府政策或甲方生產需要,需將乙方租用的場地作布局變動、改造,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
6.4 若甲方融資需要,需將乙方租用的場地作為抵押物時,乙方應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做好融資的相關手續。
6.5租賃場地返還后,乙方留置在場地內的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租金及水、電費用等應付的款項。
7.2 乙方不得經營或變相經營汽車票、行包托運、小件寄存等涉及甲方主業經營項目的業務,不得經營衛生難以達標的行業,如具有湯水類的餐飲業等,經營項目不得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
若違反本規定,乙方必須在甲方發出整改通知書后的10天內整改到位,否則,甲方有權予以終止合同并沒收其全部的履約保證金。
7.3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服從車站日常管理,做好營業場所及周邊的消防、治安、衛生、環保等工作,做好店前衛生“三包”工作,柜臺和商品排列應整齊、美觀、大方。
7.4 乙方經營期間,不得擅自擴大使用面積(即搞店外店),若違反,甲方有權清理并沒收超范圍排列的商品和物品。
7.5 乙方從業人員上崗時必須儀表整潔、文明待客、規范經營。自覺接受政府行業部門和甲方的監管,不得“三無”或偽劣產品,不得出現欺詐顧客等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為,否則造成的負面影響或其他一切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7.6 乙方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不得進行明火作業,日常用電應自覺接受甲方電工的監管,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火災,導致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乙方應負全部的經濟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7.7 乙方應自行辦理經營所必須辦理的證、照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證件,并于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把復印件提供給甲方存檔,無正當理由逾期的,每超過1天加收取租金50元,并承擔由此造成停業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轉讓與轉租
8.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或轉換經營其它行業。
8.2 甲方轉讓場地的,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優先承租權
9.1 租賃期滿后,甲方可根據市場店面租金行情推出招租價格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擔責:
(1)該租賃物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該租賃物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3)該租賃物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4)該租賃物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拆遷許可范圍的。
(5)其他因政府政策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安全、健康的。
10.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30日的。
(3)擅自改變租賃物用途,轉換經營其它行業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物或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且拒不賠償的。
10.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乙方有本協議第十條第10.4款第(1)、(2)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以乙方欠付租金及其他乙方應繳費用(若有)的總額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并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11.2 乙方有本協議第十條第10.4款第(3)、(4)、(5)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11.3 甲方有本協議第十條第10.3款約定的違約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1.4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場地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退還剩余相應的租金,并雙倍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退還剩余相應的租金,乙方已繳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租賃物的收回
12.1 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辦理場地移交手續,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逾期歸還租賃場地的,甲方有權以當時市場租金或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以較高為準)的雙倍向乙方收取逾期(合同終止日之次日起至交還房屋之日止)占用費,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12.2 乙方返還租賃場地,應當保持場地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場地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三條 合同送達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就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類通知、協議、補充協議等文件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機構)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相應法律后果作出如下約定:
13.1 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通訊地址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確認其有效的通訊地址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13.2 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適用期間
雙方約定的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適用于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各類通知、協議、補充協議等相關文件的送達和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爭議處理程序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程序。
13.3 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的變更
若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需要變更,則應提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其他方,若未提前履行通知義務,則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為有效的送達地址。
13.4 承諾及風險告知
甲、乙雙方均確認:本合同送達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的影響。上述確認的的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真實有效。若有錯誤,則導致的商業信函和訴訟文書送達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擔。
第十四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4.1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條款
15.1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5.2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5.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附件:1、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2、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簽署頁)
甲方:
甲方代表: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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